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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法律与伦理(2/6)

您能不能保证以后不再打扰思瑶的生活?”

    “就凭一套房就想把我打发掉?想什么呢你。”

    “那您还有什么条件?”

    “刚才我已经说了,这套房子是彩礼,你也说了行。那你们之前一直住在这里,就等于是住在我儿子家!你们住了多少年,就要付多少年的租金。”

    如此强盗逻辑,如果是韩思瑶听到,肯定肺都会气炸。

    但陈长安却保持着微笑。

    从第一眼看到老太太的那一刻开始,陈长安便已经联想到了土匪,既然是土匪,那断然不能指望一个土匪会通情达理。

    否则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违背了知行合一的原则。

    陈长安心平气和地笑问:“这套房子,是我跟思瑶结婚时买的。09年开始入住,到现在住了两年零三个月。您认为,我应该付您多少租金?”

    “这么高档的别墅,一个月,怎么着也得一万块。”

    “行,就按一万一个月算,两年零三个月,总共是27个月,也就是27万。我给您27万,麻烦您在这份声明书上签个字。”

    陈长安将早就准备好的一份声明书拿了出来。

    放桌上。

    并搁了一支笔,以及一盒印泥。

    老太太见陈长安答应得这么爽快,心里又犯起了嘀咕,一个月一万租金,难道喊价太低?这可不行!

    心生悔意。

    老太太又蛮横地对陈长安说:“刚才说的是彩礼和租金。我是思瑶亲妈,是我生了她,她必须给我养老,你们一个月最少要给我一万……不对,是两万!以后你们一个月最少要给我两万养老金。”

    “老太太,我建议您扛着麻袋去银行抢钱,那样来钱比较快。”陈长安笑道。

    老太太顿时拍桌而起,怒道:“怎么说话呢你?!我生个女儿容易吗我?现在你当了副市长,我女儿也是那个什么会的会长,你们俩这么有钱,我要你们一个月给两万养老金很过份?你若敢不养我,小心我让你这个副市长下台!”

    陈长安脸色微怒,正色道:

    “我忘了告诉你,从韩东海合法领养思瑶的那一天开始,你和思瑶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也没有尽过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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