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九、包容(1/4)
到那位叫做“约克·史密斯”,啊不,应该是叫做“约克·卡斯塔洛”的在逃小头目家里逛了一圈,
父辈已经去世,房子倒是没空着,还住着他哥哥一家人,拖家带口七八个,就给他留了个房间。
他父亲是部落里上一辈的“头人”,哥哥因此混得还行,在工厂里算是个管事,
他本人则有点像是现代社会里那种能到大城市去靠自己打拼的人才,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回来的时候带东西似乎又颇为大方,在“街坊邻里”们的眼中,算是“有出息”的类型。
只不过韦恩这么一来,说他是里士满一桩刑事案的凶手,这家伙也算是有点“社会性死亡”了,
可惜在他们家里人眼里,像韦恩这样白皮肤的家伙显然不怎么可信,也可能是觉得“白皮肤的法律未必就公正”之类。
韦恩看了看房间里积灰的情况,觉得人可能是真没回这边,便让利亚姆打包了几样估计能采集到那家伙指纹的东西,接着就打算继续“随便逛逛”,准备假装无意地到昨晚利亚姆发现一帮人聚会的地方去瞅瞅,
几位社区里的原住民“里正”这会儿已经走了一小半,各自找人询问消息去了,剩下的人则继续跟在屁股后边陪同,还叫来了一个半大的小孩子当向导,在前边给韦恩带路。
韦恩上课的时候听说过这茬,据说这是他们部落里的一个传统习惯,
比如说他们以前逮到了殖民者俘虏的时候,如果这次不想把对方细细切作臊子,那么在成年人唱完黑脸以后,往往就会让小孩子出面跟外来者交流,认为这样会让外来者觉得真诚和安全——当年那位原住民小公主,传闻中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温莎的殖民者老爷给骗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原住民们“吃一堑长一智”了,又或者是觉得韦恩的级别还不够高,反正韦恩这次没机会接触部落小公主,来的是个小男孩,名字叫做奥利,
这奥利看着也就比艾玛高半个头,皮肤是野孩子的那种深棕色,沉稳中还是带点孩子气,韦恩假装瞎指了个方向说想去看看原住民们的产业,他就在前边蹦蹦跳跳地带路了。
原住民们的手工作坊这边,产品线还算丰富,除了号称使用了原住民制法的各类烟草以外,还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