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4/5)
天翻地覆的变化,为了写集体主义下,个人的挣扎。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总的来说,他不想照搬,一来是他已经入了门,二来也是因为他想要尝试自己的故事。程开颜打算以这个故事触发的灵感为创作蓝本,以自己在部队和文工团的见闻为文字血肉,写自己的故事。对于创作,很多人可能觉得忽如其来的灵感最重要,但他觉得写作之前的准备,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灵感犹如神来一笔,拔高上限,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芳华的故事基调,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经历成长,感受青春,萌动爱情。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这是必不可少的。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张抗抗。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这就是作家!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说来也惭愧,他只会这个,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沙沙——”第一卷的故事,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但依旧有高潮。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一九七四年。这一年,注定特殊。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这一年的夏天,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时代的灰尘落下。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成了一座大山。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