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张纯给李清照画大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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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疼疼疼……”
疼,李清照也不敢喊出声来。
李清照欲哭无泪。
此时此刻,李清照心中只有懊恼和对赵俣的无尽怨念。
‘酒醪误人,害我不浅,教我一良家女,竟获黥刑!’
通常黥刑是用刀或其他尖锐工具在犯人的面部、额头或身体其他部位刺刻出特定的图案或文字,然后涂上墨汁等颜料,使伤口愈合后留下永久性的印记。
黥刑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当时主要是作为一种对异族战俘的惩罚手段。
到了夏、商、周时期,黥刑被正式列入五刑之中,成为一种常用的刑罚。
秦汉时期,黥刑的使用更为普遍。例如,秦朝规定,对盗窃者等犯罪行为,常施以黥刑。
隋唐以后,黥刑在法律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被使用。
到了赵宋王朝,黥刑又大幅度的复兴,常被用于惩治罪犯,或者用于军人这种社会地位低下的人身上(赵俣登基后才废除)。
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黥刑一方面是为了惩罚犯罪,让犯人承受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耻辱;另一方面,通过在犯人脸上刺字,使其易于被识别,起到预防再次犯罪和警示他人的作用。
对于犯人来说,黥刑带来的耻辱是终身的,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即使刑满释放,脸上的印记也会让他们在社会上备受歧视,难以重新融入正常生活。
李清照是真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也会受到这种终身都备受歧视的刑罚。
唯一让李清照感到庆幸的是,这黥刑不是施在她脸上,而是在外人根本看不到的地方,不然,她可就没脸活在这个世上了。
更悲催的是,受完刑,李清照还得跟着张纯、李琳、叶诗韵、麻晓娇、袁倾城一块侍寝。
而也正是因为这次侍寝,让原本心情郁闷至极又愤愤不平的李清照,发现了一件她意想不到的事!
——五女身上也有黥刑!!!
李清照仔细看过,五女左边都是一个“俣”字,右边都是一个“奴”字。
李清照多聪明,她立马就意识到,这件事没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