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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神奇的脑回路(4/5)

感觉自己的智商,被印度人按在地上蹂躏,惨不忍睹。

    终于为首的一个外国人神情严肃的说了几句,然后就带人气冲冲的离开了。

    阿迪亚神色泱泱,脸上老大的不高兴。

    “都怪你们,尼拉夫,还有罗恩。”

    “嗯?”罗恩懵了,这锅怎么到自己身上了?

    “要不是你们站在这儿,那群外国人肯定认不出来这是同一座大坝。”

    我曹!自己这二伯,脑回路很清奇啊。

    罗恩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无言以对。

    然后就像三伯尼拉夫一样,罗恩也笑了,笑的停不下来。

    “好啦,我们该回去了。”阿迪亚挥挥手,悠哉游哉的往回走。

    “不要紧吗?今天的这件事。”罗恩好奇的问。

    “没什么好担心的,”阿迪亚无所畏惧,“最多被骂一顿。”

    印度的奇葩法律很多,除了可继承租房的《租赁法》,不得解雇员工的《劳动法》外,还一条针对公务员和官员的法律。

    内容出自印度宪法第311条款,大致意思就是想要解雇或者降职公务员,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

    除了行政管理局外,其他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干涉官员的任职。

    行政管理局的人都是官员,他们会自己查自己吗?

    不用想也知道,别说解雇,就连降职都不可能。

    所以印度的官员即使犯了错也有恃无恐,他们知道自己不会有任何惩罚。

    这是真正的铁饭碗,铁的不能再铁,铁到有宪法保护。

    绝大多数印度人的究极梦想,就是成为公务员。在印度考公,那才是真正的地狱级难度。

    公务员的待遇就不用说了,罗恩的堂兄拉坦,就是鲜活的例子。

    普通家庭,尤其是低种姓。考上公务员,那是真正的飞上枝头当凤凰。

    当然,对于这个年代的婆罗门而言,成为公务员太轻松了。

    阿迪亚即是官员,又是市政委员,身兼多职。

    顺带一说,北方邦的邦议员,有一半以上都有命案在身。

    谋杀、雇凶杀人、强暴.全是重罪,只贪污的反而是难得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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