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神奇的脑回路(4/5)
感觉自己的智商,被印度人按在地上蹂躏,惨不忍睹。
终于为首的一个外国人神情严肃的说了几句,然后就带人气冲冲的离开了。
阿迪亚神色泱泱,脸上老大的不高兴。
“都怪你们,尼拉夫,还有罗恩。”
“嗯?”罗恩懵了,这锅怎么到自己身上了?
“要不是你们站在这儿,那群外国人肯定认不出来这是同一座大坝。”
我曹!自己这二伯,脑回路很清奇啊。
罗恩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无言以对。
然后就像三伯尼拉夫一样,罗恩也笑了,笑的停不下来。
“好啦,我们该回去了。”阿迪亚挥挥手,悠哉游哉的往回走。
“不要紧吗?今天的这件事。”罗恩好奇的问。
“没什么好担心的,”阿迪亚无所畏惧,“最多被骂一顿。”
印度的奇葩法律很多,除了可继承租房的《租赁法》,不得解雇员工的《劳动法》外,还一条针对公务员和官员的法律。
内容出自印度宪法第311条款,大致意思就是想要解雇或者降职公务员,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
除了行政管理局外,其他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干涉官员的任职。
行政管理局的人都是官员,他们会自己查自己吗?
不用想也知道,别说解雇,就连降职都不可能。
所以印度的官员即使犯了错也有恃无恐,他们知道自己不会有任何惩罚。
这是真正的铁饭碗,铁的不能再铁,铁到有宪法保护。
绝大多数印度人的究极梦想,就是成为公务员。在印度考公,那才是真正的地狱级难度。
公务员的待遇就不用说了,罗恩的堂兄拉坦,就是鲜活的例子。
普通家庭,尤其是低种姓。考上公务员,那是真正的飞上枝头当凤凰。
当然,对于这个年代的婆罗门而言,成为公务员太轻松了。
阿迪亚即是官员,又是市政委员,身兼多职。
顺带一说,北方邦的邦议员,有一半以上都有命案在身。
谋杀、雇凶杀人、强暴.全是重罪,只贪污的反而是难得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