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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3章:野路子!臣欲举荐一人去做东瀛岛王(2/8)


    曹佾不想让其姐姐难受。

    而当街斗殴的罪名。

    说大也并不大,二人完全可以扛下来。

    赵祯训斥了二人一顿后,缓了缓,又道:“苏良,你可知你二人应该受何惩处?”

    苏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依据《刑统·卷二十一·斗讼律》,诸斗殴者,笞四十;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伤及拔发方寸以上,杖八十;若血从耳目出及内损吐血者,各加二等。”

    “臣与景休应该是杖六十的级别。”

    依照当下大宋的刑律。

    只要殴打别人,便是笞四十。

    二人殴打藤原信之时,也并未往死里揍。

    只是朝着肚子、臀部、大腿、手臂这些容易感到疼痛但又不会引起重伤的位置去揍的。

    苏良和曹佾若真想将藤原信打成辽国副使耶律照那般半身不遂的模样。

    就不会赤手空拳。

    而是抄起趁手的物件冲上去了。

    赵祯听到苏良回答的如此迅速,挑眉道:“打之前,你都想好了?”

    “你是觉得自己是宠臣,朕不会惩罚伱?还是认为自己曾挨过笞刑,六十杖不足以伤筋动骨?”

    这时。

    曹佾道:“官家,您打吧,六十杖,打不死人的。”

    大宋的杖刑分两种。

    一种是臀杖,一种是脊杖。

    前者击打臀,一般不会受重伤;后者打背,一般是要打出血的。

    二人的六十杖,乃是臀杖。

    这种杖,也不是那种水火棒大小的长杖宽杖。

    而是那种“长三尺五寸,大头阔不得过二寸,厚及小头径不得过九分,重量不得超过十五两”的小法杖。

    赵祯看到曹佾那副不但不知悔改,还是一副兴奋的样子。

    “确实打不死人,但足够丢人!”

    “丢的不仅仅是你们的人,还有我朝士大夫官员的脸面、皇后的脸面、朕的脸面!”赵祯愤怒地说道。

    整个垂拱殿都回响着赵祯的咆哮声。

    随即。

    赵祯看向苏良。

    “朕本欲年后提拔你为御史中丞,经此事后,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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